笔趣岛 > 作女嫁祸 > 第一一八章 厌厌未婚先孕

第一一八章 厌厌未婚先孕


  命运又一次对可怜无助的兔兔伸出了残忍之手。[]

  两情相悦深爱的美男,两年来杳无音信,最后的信里有误解,有绝望,也有对自己生命的漠视。至今,他是生是死还打着个问号。

  有过几次救命之恩的傻把式,以为自己会死掉才把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兔兔知道傻把式的犟驴脾气,他想得到的东西,从来都是志在必得,不到黄河心绝不会死。

  兔兔越来越心焦气躁,每次伤心难过时,她右手的手心手背是最倒霉的,免不了要被她自残。每餐数着米粒吃几口,便偷偷把碗里的饭倒回锅里,躲进房间织毛线衣。

  人逢喜事精神爽。一年来一直冷脸相对的两老年侠士,有了兔兔这门喜事的调和,说话又和声细气起来。

  叔爷爷找风水仙看日子,叔奶奶让我娘赶集时给兔兔买两套新衣服,这可是叔奶奶第一次给兔兔买新衣服穿,好难得啊!

  之前兔兔一直穿厌厌不能穿了的衣服,厌厌高一些,骨架子大,兔兔娇小,穿在身上,就像牛栏圈里关了只猫咪。直到跟美男拜堂后,美男娘给兔兔买了几件新的,才总算穿了几件合身形的衣裳。

  家里没有人问过兔兔是否愿意出嫁,也没有人关注过兔兔是不是爱傻把式,有没有男女之情的那种爱。

  好日子很快确定下来,过完年,正月十二就摆酒。

  邻居们都笑称这门亲事结得实在好,抬家具的人都省时省力,下个坡就到了。[]

  我爹娘,大婶婶不停忙活着兔兔结婚用的家具,大红被子,兔兔的新娘礼服,不亦乐乎。

  我弟弟最喜欢傻把式,他直接改口叫上了小姑父,把傻把式乐腾得满面红光。

  正月初二,久违了的厌厌娘娘回来省亲了。

  这回没了以往的神彩飞扬,眼眸低垂,满脸沮丧与不甘的拧巴,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径直走进了杂物房,把门重重的关上,从里面拴住了。如果没有跟在她后面的那个男人,没有人注意到这颗城里的海洋之心,突然照耀在了这个农家小院里。

  那男人被厌厌关在杂物房外,提着一大袋子东西,很是单薄与萧瑟。个子比较矮,身形极度苗条,上身一件黄褐色,背后开个叉叉的小西服,下面一条黑裤子。裤腿短了一大截,脚裸光秃秃的露在外面,大冷天袜子也没有穿,细细的脚裸冻得暗红暗红的,跟放在开水里拔毛的鸡脚一样。脚上一双黄胶鞋,西服搭胶鞋的装扮很是滑稽。脑袋长得特别小,搁在他细小的脖上,倒不显别扭,只不过比正常人的脑袋小了一圈,显得气场微弱。脸蛋跟算盘珠子一样小小的,圆圆的;眼睛是全身上下唯一的亮点,大而圆,眸透精光,显得异常精明。五官没有特别丑,就是非常小家子家,典型登不了大雅之堂的货色。

  看到他,我回想起前年的正月初六,185的高帅粗穿着藏青色的大衣,脚上一双黑色军靴,站在厅屋里,那气场,那气质,马上使杂乱寒碜的厅屋豪光气爽,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他提着一大袋子东西,傻傻的、安静的杵在杂物房门口。既不敲门,也不跟任何人说话,我默默站在他身边,仔仔细细打量他好久,他的这个形象现在还深深的刻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大婶婶抱着壮壮到台阶上玩看到了他,赶忙打招呼。小算盘说他叫李庆,跟厌厌一起回来的。

  哦!大婶婶一副了然的口吻,原来是咱们的厌厌娘娘,从城里又带回了能让叔奶奶欣喜不已的冬瓜。

  叔奶奶看到这个娇小玲珑的冬瓜后,果然开心不已。让我接过他手中提着的东西,把他请进了房里,春风满面的跟冬瓜呱叨,去找我们表面上看不出来的好籽籽去了。

  没一会就听到了叔奶奶一声惊呼,跑进去仔细一听,才知道厌厌娘娘又给了全家人一个大惊喜,她肚里又有了货,出自小冬瓜之手。

  这小冬瓜李庆高壮不及谭正;皮相跟小卷毛一个天一个地;气质,风度跟鹰勾鼻完全不在同一水平线,可是偏偏就是他,成功的往厌厌肚子里播下了种。正印了那句话,千挑万选,万里花丛采到一朵烂狗尾巴草。

  叔奶奶面无表情,敲开厌厌的门,唱起了那句几十年没变过调,也没改过的顺口溜。对厌厌来说不痛不痒,眼皮子都没眨一下,仰面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脸蛋明显瘦了,神情很疲倦,一双平时流动飞转,传情放电的美目有点呆滞,下眼框好大一团青灰色。性感红润的嘴唇紧闭,嘴角稍微向下拉着,显得拧巴,非常之不开心。

  死妹子,你在外面到底干的什事?叔奶奶拍拍厌厌的大腿,轻言厉声。

  我咋么知道,他一直在溜冰场玩,守了我一年,天天给我从家里提来好吃的,我们我们厌厌低声嘀咕。

  有点好吃的就跟他同房?死妹子,你要气死娘啊。你们一没人做媒,二没有拜堂,就同起了房,还怀上了娃!叔奶奶气得在厌厌大腿上重重拍了一下。

  莫吵了,烦死了,我咋么知道就怀上娃了。烦死了,唔唔唔厌厌翻个身,把脑袋埋在被子里,趴在床上痛哭。

  叔奶奶看了她许久,心疼得真摇头,又走到外面房里,跟安安静静坐在桌子边的李庆又聊起了人生与理想。眼里没有了之前那种欣喜,只有愤怒跟无奈交措。看得出来,一直秉承再烂的冬瓜里,也能找出几颗好籽籽的叔奶奶,对李庆并不满意。

  先前的谭正吧,看起来笨,但至少高壮,身胚子在那里;小卷毛人虽然鸡贼,但一副上等好皮相至少舒服了眼球;鹰勾鼻更不用说,相貌不差,气度卓尔不群又多金。这个李庆,身形如鸡,脸如算盘珠,说话卡在喉咙坎坎里,一句话要重复个两三遍才能听他清楚他到底念了什么经。

  我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李庆是用的什么法子,把满身是刺,惊艳绝纶的厌厌娘娘给弄上床,并成功播下种子的。这个过程,厌厌不肯说,李庆那卡在喉咙里的声音,含糊不清。但事实摆在桌上,肚里还留下了铁证,让人不得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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