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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子


“真的,我不能再谦虚了。造物主真是个伟大的天才,而我,无疑是他最伟大的杰作。我深觉继往开来的重担上,我担当着一大部分重量,而这等责任又是非我莫属,舍我其谁的。我无法放松我自己,因为我无法忘记我所应尽的责任。我深知在这浑噩的世人当中,我是一个罕有的奇才,一枝锋芒的独秀,没有能跟我比,站在世界的一方。李敖大师的这句话明明说的就是我嘛。”这是林枫的口头禅——如此长,如此自恋,如此欠揍的口头禅着实稀奇!

        每当林枫照镜子,总会像模特儿似的不停地摆弄姿势,同时龇牙咧嘴,露出自信的奸笑。随即另一个口头禅脱口而出:“这个世界上我最佩服的人,在镜子里。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帅哥,在镜子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天才,在镜子里。”

        不过,只要陆子涧、古秋和邵佳在场,绝对不会允许林枫将口头禅完整说完,因为他们的耳朵已经受到太多次摧残了。虽然他们从不怀疑林枫的才华,但早已约定绝不夸赞林枫一句。再夸的话,这小子不得上天啰!于是在他们嘴里,林枫最天真、最自恋、最傻帽……

        “好吧,我承认自己的评价确实有些夸张了,但那也是根据我个人情况的合理延伸嘛!起码,我的自信与万人景仰、博览群书的罗玉凤小姐还是有一定距离的。”林枫总是这样为自己辩解。

        其实,林枫一直认为,每个人都有双面乃至多面,根据场合的不同展现不同的自己。他就算再自信,也不会逢人就吹嘘,更不会目中无人,自视天下无敌。日常行事中,他沉稳干练,踏实认真,且谦虚谨慎,从不做逾矩之事。他坚信,他人的尊敬不是靠油嘴滑舌骗来的,而是凭借令人信服的成绩博来的。

        不过,在陆子涧、古秋和邵佳面前,林枫肆意洒脱,毫无顾忌,想说想做什么都毫不遮掩。事实上,他们四个都是如此。人生中能有一个让自己毫不设防、毫不做作的朋友,那是莫大的幸运!他们每个人都有三个,就更幸运了!

        林枫四人是大学室友,每日纵情声色,醉生梦死,不务正业——这话好像有点夸张,所谓纵情声色,不过是看看电影,听听音乐;所谓醉生梦死,只是还天真地做着一些听起来不合时宜的梦;所谓不务正业,也不过是逃几节无聊的课罢了。总之,他们的生活状态与校园内里的大多数人是不同的。他们肆意挥霍青春,也在享受青春。他们从不认为这是虚度,也不认为自己会在挫折来临时会手足无措。他们常说:“人不能一辈子浑浑噩噩,也不能一辈子一本正经。青春,是属于自己的,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过的快乐,不留遗憾。等到头发花白,牙齿掉光,回忆起那段时光时,充满甜蜜而不是一片空白。”

        他人常用“放荡”来形容林枫四人,他们也从不反驳。他们觉得“放荡”没什么不好,关键是这“放荡”后面加“堕落”还是“不羁”。后来成就事业的人,人们想起他们曾经的声色犬马,立刻一副心神向往,啧啧称叹。而放荡之后一事无成的人,早已被历史的洪流湮没,就算被提起,也是个反面教材。

        林枫四人,玩归玩,乐归乐,理想还是有的,虽然难以实现,但有总比没有好。陆子涧高呼:“不管什么时候,快乐才是最重要的。读书为了什么?找好工作?为什么要找好工作?收入高?要那么多钱干嘛?花钱快活啊!得了,何必绕个大圈,现在就让自己快乐起来吧!”

        林枫人生的前二十年生活在他口中的可爱多娇、人杰地灵的家乡,一个地处淮南江北的普普通通、安安静静的小农村。那里虽不像诗画里那样小桥流水古色古香,但也有着独特的水乡温情。那里有无垠的田野、葱郁的树林,有吃不完的蔬菜瓜果、饮不尽的甘甜清泉,有勤劳的乡民、朴实的民风,还有他可爱的父母和温馨的亲情。同样伴随他的还有十几年的应试教育。

        高考结束后,林枫仿佛获得的新生,充满豪情壮志地想要开启新的旅程。而作为一个幸存者从高考制度中逃脱后,他没了以前在课间撰文批判时的那种壮怀激烈,只是平静地憧憬自己的未来。这恐怕就是局外人对局内人痛苦的习惯性冷漠吧——哪怕自己也曾亲身经历过那般痛苦。

        十几年的学习生涯,林枫自称有两个收获:一是锻炼了乐观向上、笑看风云的个性。这也实在是被逼出来的,不断的考试,一个又一个排名,不看开点不行啊。他的成绩向来受情绪影响,波动很大,若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估计教学楼下的草坪会被他砸出一个大洞。二是认识了一大帮终生难忘的好朋友和几个让他受益匪浅的好老师,是他们给了他灰暗人生中的光彩,让辛苦的生活中有了些许甜。至于有没有学到实用的知识,刚走出高考考场的林枫毫不犹豫地给出了否定答案,但是这会儿,他不再那般坚决了。

        二十年间,对林枫影响最大的除了父母就是那个被他叫作恩师的黑黑的小伙子了。他是一名年轻的教师,也是一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在他的启发下,林枫实现了由作文尖子向文学青年的转变,在应试教育的夹缝中找到“文学”这样一棵救命稻草。“文学”是什么?林枫不懂,但他爱上了文学,爱上了写作。他用文字尽情抒发心中千万种情绪,用文字构建千万种美梦。从此他觉得自己不再平凡。

        选大学时,林枫告诉自己两个原则:中文系、远离家乡。初获自由的林枫变得特别理想主义,什么也不管,第一次由着自我感觉做抉择。选中文系因为他渴望成为像恩师一样的杰出作家,远离家乡并不是他不爱他的家乡,而是迷恋一个人走进一个新鲜陌生世界的感觉。但令他失望的是,大学中文系并不教写作,甚至不是看重写作的地方。在中文系谈文学,竟会遭来异样的目光。大学所在地跟林枫的家乡处于一省南北两端,他之前甚至为自己到这么远的地方而对父母有点愧疚了,可进了大学才发现,这里连内蒙古、广东、东北的学生都有。林枫深感郁闷,也意识到自己浅薄,对世界的认识该不断刷新了。

        郁闷归郁闷,现实要面对,大学必须上。这个地方叫作连城,是个有山有海、有底蕴也颇现代的美丽城市。林枫在连城大学已经生活三年,他爬过山,看过海,逛遍了连城的大街小巷,连城已成为他的第二故乡。

        林枫是个适应性很强的人。一进大学结识了几个哥们:陆子涧、古秋和邵佳,迅速臭味相投,沆瀣一气——这当然是自嘲。林枫常常开玩笑说他们前世就是江南四大才子。林枫是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唐寅,怪诞花心的祝枝山当然非陆子涧莫属,总是一脸深沉的古秋恰似老成持重的文徵明,而邵佳一如神秘莫测的周文宾,许多同班同学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存在。

        陆子涧,众人有限的记忆里已记不清他换了多少个女友,跟多少女孩关系暧昧。他身边女生的更新速度比换衣服还快。他家境不错,人也慷慨,且聪明敏捷,口才了得,在哪都是焦点,受人喜欢。他这样滥情常常遭到的古秋的唾弃,他也不反驳,畅谈一是,然后硬是拼凑出一副深沉的表情,深情款款地说道:“多少次梦里,佛陀告诉我,我的天使美丽可爱,活泼无邪,我们前世有缘今生却难以相见。我一定要寻找到她,好好爱她,永不变心。花心只是俗世对我的偏见,我这么帅惹女孩子喜欢在所难免,我——”暴躁的古秋怎么可能让他把话说话,接下来就是他的惨叫。

        大家一直猜测古秋是不是乘时光机穿越到现代的古人,而且还是个老学究。他每日里沉默寡言,一脸忧郁,谁也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他总是很超脱,把什么都看的很淡,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干。可是这家伙要么许久不出一声,要么抱着他的吉他歇斯底里地嚎叫。他最爱唱伍佰的歌,一开口就像在敲击无数个脸盆脚盆,感觉大地都在摇晃,众人只有求饶的份了。但这家伙也有死穴,自吹不食人间烟火,却一看见女孩子就脸红,女孩子跟他说话他甚至会掉头就跑,以致成为连大经典笑料。没事时,林枫和陆子涧就在那遐想:要是古秋恋爱啊,那会是什么样子啊。没想多久,就笑得不能自已了。

        邵佳属于外星人一类的,比古秋还要不食人间烟火,但他一点都不孤独,因为他有伴侣——好几台不同型号的电脑。除了吃饭睡觉上课和被强制拉出去之外,他几乎所有时间都面对着电脑屏幕,时而愤慨,时而痴笑,时而伤心落寞,时而斗志昂扬,搞得大家经常以为他是不是神经错乱了。最没天理的是,他的视力居然还在50以上,这常常让古秋怀疑是不是邵佳运用了什么先进手段把近视转移到了他身上,害他戴起黑框。邵佳所有的爱好几乎都与电脑有关,玩网游、追网剧、泡论坛、编程序、电脑组装,最恐怖的是,他常无聊得把各人的电脑拆下来再装。大多数情况下都能还原,但也有出差池的时候,子涧的两台电脑就不幸成了遇难的小白鼠。林枫曾试图唆使邵佳去找个女朋友,那样他就没那么多时间搞破环了,谁知他大为不屑,兴致勃勃的炫耀道:“要什么女朋友,我游戏里的情侣都换了好几打了,个个貌美如花。再说,你看子涧那样儿,找女朋友不是自找罪受吗?”既这样,还能说什么呢!

        林枫常常诧异子涧、古秋、邵佳怎么会选择中文系,而他们总是一脸茫然、故作可爱的问林枫,为什么不能?学校难道就单是学知识的地方吗?子涧的答复是中文系事少,没实习,最关键是美女还多。古秋乃古代老学究,中文系是他的最佳栖息地。按理说邵佳该选择计算机系,但他的答案更不要脸:“我的计算机水平还需要再学习吗?我要在文学修身方面多加强点,做全面的人才。更何况我这种帅哥我觉得只有中文系的女生可以欣赏,理工科的都是呆子。”

        “林枫,你也不是什么好人!”子涧他们异口同声地讨伐林枫,然后一个个地宣读林枫的罪状。

        陆子涧说:“嘴炮作家,笔下的人物谈了上百次恋爱,现实里却连个女孩的手都没牵过。至今单身,却对爱情作各种注解。你这纸上的情圣哪比得上我这正牌的情圣!”

        古秋说:“私自校外租房,脱离组织,意图拐骗少女。几本谈情说爱的书俘获校内外大量女生,为了索要签名常把我们搞得鸡犬不宁。”

        邵佳说:“下面由我来宣读《青春送别诗》的作者介绍:林枫,江北省滨河市人,89年生,中文系高材生。中国文坛新星,最后一个80后多情才子。文笔清新潇洒,睿智多情……哈哈哈哈。”

        “污蔑,□□裸的污蔑!”林枫一脸无奈的无辜。

        早在高中时林枫就开始写作,起初纯粹为了打发无聊和抒发对现实的不满。后经恩师点拨,打通了任督二脉,他文思泉涌,创作了大量的散文、杂文和短篇小说。他忍痛拿出崭新的集邮册,在自习课上认真誊写得意之作,向报纸和期刊投稿,意外获得发表。发表得多了,他也成为校园红人。恩师带着他到各地参加作文竞赛,各种奖项拿到手软。那段时光真是紧张且充实啊!林枫打心底里感谢文学,感谢恩师,感谢自己的不懈坚持。

        上大学后,林枫也学邵佳泡论坛,和天南海北志同道合的人谈天说地,纵论古今。他将自己过去写的大量文章发表到网上,竟意外引起许多人的共鸣和赞赏,尤其是他的同龄人。连根据以前命题作文改编扩写的小说都成了爆文,点击量吓人。因为89年生,故而不知被哪个有才的人叫作了“最后一个80后”。

        大一上学期末,一位姓于的女编辑找到林枫,问他想不想成为大作家。这还用说吗!于是她告诉林枫:一位成功的大作家必须有自己的代表作,且必须是长篇。文学流潮日新月异,只有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才能在读者心中拥有地位。好的作品未必文辞斐然,但一定要有真情实感。大作家不能久居书斋,要多观察世界,感受世界。于编辑一脸诚恳地说了许多,那表情像极了林枫的恩师,让他倍感亲切。

        在于编辑的鼓励和监督下,林枫以自己的经历和见闻为基础,加之丰富的想象,创作了长篇小说《青春送别诗》。创作的起因是被动的,但写作的过程却是主动的。为了写好这本书,林枫投入了大量的心血,一次次回忆往事,一次次追问别人的故事,一次次于寂静处叩问自己的心灵,多少次他的泪水滴落笔尖,多少次他的吟唱令人侧目……写作长篇比林枫想象的要难许多,他一步步摸索,一步步修改,每一次变动都要花费大量的精力。但既然做了,就必须百分百的投入,他要对读者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当“全书完”三个字写出来后,林枫激动得就像自己的孩子诞生一般。

        《青春送别诗》在于编辑的帮助下顺利出版,获得了成功,林枫开始受到广泛的关注,在圈内有了不小的名气。名气给他带来的影响远超他意料之外,各种头衔黄袍加身,什么“绝世才子”、“最后一个80后”、“情圣作家”,让他哭笑不得。报纸上不断出现评论林枫作品的文章,作者就像林枫脑里的蛔虫,解析林枫的创作初衷,总结出这个“主义”,那个“流派”。不时有文学奖的主办方联系林枫,告知他获奖了,更有不知名的出版社提出将枪手的作品挂上林枫的大名,还主动要付林枫版税。最可笑的是,市面上出现了许多署名为“林枫大”、“林枫新”、“林枫巨”的书。对这一切,林枫一概不理,实在没法,就交给于编辑处理。

        于编辑年长林枫六岁,像呵护自己的弟弟一样呵护林枫,林枫也亲切地叫她于姐。对林枫的创作,于姐从来只给建议,绝不指挥,也从不要求林枫参加无聊的活动。为了让林枫安心写作,于姐甚至瞒着林枫为他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屋。小屋地处幽静,干净整洁,让林枫欣喜不已。盛情难却,林枫就将小屋当成他在迷城的工作室,并给它取名“雅舍”。

        除了写作时间,林枫大部分时间跟陆子涧他们住一起的。他们原本住的是普通的宿舍,但大学开学一周后,陆子涧的父亲来探望。一进宿舍,就不住地念叨:“这么小,这么挤,都不能怎么活动啊。这阳台还朝北,晒不到太阳心情怎么能好。没有空调,没有洗衣机,这可怎么行。还在六楼,连个电梯都没有,每天上上下下,还不累死……”陆父吐槽了接近一个小时,期间水都没喝一口,这让林枫他们觉得“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话简直是真理。

        陆父本想给陆子涧在校外租间好公寓,但子涧坚决不同意,表示如果不能和林枫、古秋、邵佳在一起,不如死了算了,那表情像极了为了真爱至死不渝的烈女,让陆父很是一颤。陆父脑子转的也快,随后上下打点,租下了宿舍楼一层原本给留学生准备的房间,四室一厅,生活设备齐全,安静舒适,既不脱离群众,也住得舒心。林枫、古秋和邵佳就这样托陆子涧的福住进了特殊宿舍。

        陆父还做了件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事——给陆子涧配了一辆宝马迷你。他的理由是校园太大,怕儿子累着,可骑自行车绕连大一圈,也不过十几分钟的事儿。林枫分明听见他小声对陆子涧说:“这车帅,招女孩子喜欢。”陆子涧虽然行事高调,但也不想如此高调。除了往返校园和车站,以及林枫、古秋和邵佳晚上偷偷练车外,这辆车都停在不显眼的角落吃灰,且未免引起太多人察觉,还经常得换地方。这大概是世上最凄惨的一辆宝马迷你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陆子涧有车的消息就在校园内传开了,说什么的都有。女生们的态度不太清楚,但男生们没有不嫌恶的。

        自从林枫的小说出版以来,陆子涧他们就经常推林枫去雅舍住,因为他们发现宿舍四周有无数双眼睛似的。后来才知道,是林枫的读者“粉丝”。

        雅舍的摆设林枫自己设计的,一面书架墙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紧挨着书架墙是一张大书桌,桌上有一台电脑,但不常用,林枫更喜欢手写创作。书桌后面还一个博古架。架上没有古董,而是林枫的手稿。他有一个自己都很不满的毛病——丢三落四,手稿经常忘了放在那里,还经常搞乱,于姐就建议他用博古架的格子归类。雅舍最里面,靠窗的地方,有一张大大的床。曾有位写作者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但林枫却很热衷于睡觉,睡到自然醒。在他看来,睡觉是良药,再多的苦恼和疲累,睡一觉都烟消云散了。

        雅舍的租金不低,林枫要给于姐钱,但于姐坚决不要,推托再三,才决定一人付一半。林枫不好意思占这么大的人情,答应以后所有的书都由于姐做责编。靠着版税的收入,林枫已经不需要再向家里要钱。他几乎每天都会打电话回家,笑着聆听他们的唠叨。他告诉爸妈:我在连城,在连大,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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