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 9 章
宴会里的人逐渐散去。
公楠找不见Park和程云的身影,孤身离开。
出了会场,是一大片住宅区,夜已深,除了偶尔几下狗吠声,没有任何声响。他一个人走在路上,回想着和Roger道别时,Roger说的那句话:“y.”
这句话不像在洗手间里那样尖酸刻薄,而是真诚地鼓舞着他。
出了洗手间后,他逮住机会,洋洋洒洒一番关于M&A的论述,经过Roger的引证,获得一片掌声,当下就有公司邀请他去实习。如果这实习成真了,他就可以辞了Dominos送餐的那份活,也可以生活的宽松些。
原来Roger只是在帮助他。公楠不禁懊恼自己说错了话,还发了脾气,实在幼稚。但又一想,遇事皆为好事,遇人皆为好人,或许他真的幸运多于聪慧。
只是,他的运气估计都被用到事业上了,毕竟除了入场时程云和他打了招呼,之后三四个小时,他再也没有见到她,连道谢的机会都没有。
他摸到塞在西装内侧口袋的套套,觉得自己既可悲又可笑。
别人家放在路边的垃圾桶敞开着,他把那个银色的小方块随手扔进去。在月光下,他的心飘得越来越远。
又走了一会儿,大约看到了火车站的门,身后传来高跟鞋的奔跑声。
公楠觉得奇怪,回头一看,竟然是程云!
“怎么不等我。”
“我以为你和Park都走了。”公楠的眼睛亮了,她是来追自己的吗?程云喘着气,像跑了很远,深V字的衣领跑歪了,险些走光。他脱下西装,罩在她身上。
“是有些冷了,谢谢。”程云拉了下领口,把西装披在肩上。
“一起走?”
程云点点头,两人上了深夜的火车。程云盖着西装,靠在公楠地肩头,似睡未睡。他不敢动,不敢看,一如那天晚上。
公楠努力把视线移到在车窗外,漆黑中住家的灯火星星点点,又或是天空一片苍茫,他找不到焦点。火车穿入一条隧道,车窗上映射出身旁人的脸,双目低垂,若隐若现,他的目光终于对焦了,不再移开半分。
火车到站,程云要公楠送送她,一走走到了她家楼下。
“上去坐坐吗?”程云问,公楠点头,鬼使神差地走进公寓楼。嗯,程云一定是一只鬼,而今晚,他有信心可以成为宁采臣。
门厅铺的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彩砖,旋转楼梯正中是一个拉闸式电梯,电梯里刷的是墨绿色,灯光昏黄。
“上去坐坐?”程云带着微笑,做了一个请地姿势。
门厅铺的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彩砖,旋转楼梯正中是一个拉闸式电梯,电梯里刷的是墨绿色,灯光昏黄。
“是不是很有味道? c Time”程云拉上门,按下7层。
楼层到了,另一边的门打开。公楠学着拉开闸门,却怎么都拉不开。
程云的手覆盖在他的手上,公楠像触电般抽出手。
“你真像个古代人。穿越来的吗?”
只是这么一逗,公楠更是不好意思。她...怎么知道他在想什么?
深褐色的门打开,程云的家是一个studio,面积比公楠家稍大些。墙纸是暗紫色的,印着暗纹,和门一个颜色的护墙板,雕花也是一样的。房间中间,放着一个墨绿色的双人皮沙发,菱格状的纹路,有些旧了,没有什么光泽,但看起来很有分量。金属色圆形茶几,没有电视机,倒是满墙的书架。
厨房很小,却有一个小小的吧台和酒架,酒架上插着各种酒,没有一个空格。
房间的底部窗户非常大,连着飘窗的是一张不大的单人床,黄色的床单干净整洁。
程云脱下高跟鞋,递了双拖鞋给公楠。
公楠瞥了眼鞋架,加上自己手里这双,一共四双,应该是给客人准备的。他再担心什么?上次遇到她的情形,应该是分手吧?
鞋架上方有一个照片墙,贴着各种程云和朋友的合照,还没仔细看,程云就催着他换鞋,自己跑去拉起窗帘。
没了街上洒进来的灯光,房间顿时暗了许多。程云点起茶几上的蜡烛,柑橘味,前味香甜,后味甘苦。
微弱的光照到她的侧脸,有着深深的影子。
“喝什么?”她又闲不住,一边催着公楠在沙发那坐下,一边跑去冰箱拿喝的。
“水吧。”
“喝什么水,啤酒?”程云不等公楠拒绝,拿了瓶啤酒,又开了一支红酒醒着。她顺手摸到遥控,打开音响,音乐缓缓流淌。
公楠看到茶几上有一个烟缸,里面还有几个新鲜的烟头,心里有些不舒服,也说不清。
“今晚感觉怎么样?”程云拿着酒坐到沙发上,她的手指又一次覆盖在他接过啤酒的手上,公楠仍旧像触电般,红了脸,他并没有经验控制住自己的羞涩和激动。程云见状,只是笑着摇摇头。
“谢谢!真的谢谢!Roger那么帮忙,Park给我拿的衣服,还有...”公楠声音小下来,似鼓足勇气一般,“还有,你。”
“ . ay.”(我愿意帮助你,毕竟你让我印象深刻。)程云眼神流转,深深吞了一口烟,吐了一个圈。
“印象深刻?”公楠有些不解,他似乎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咕嘟嘟古,他连着喝了几口啤酒,味道清爽干裂,似乎酒也不是什么坏东西。
“所谓投行精英,不过是资本市场的掮客,虚情假意,扭曲为直,舌灿如花。你有他们没有的奢侈品,不过...”
“不过什么?”
“听Park说,你兼职送餐是吗?加大留学生圈子里留传着这么一句话,去餐厅打工是比做□□更愚蠢的事。因为至少□□还能认上几个干爹,送餐或者服务员只能认识各种廉价的披萨。”
话糙理不糙。公楠默不作声,一瓶啤酒见底,越喝越清醒。
“酒醒好了,喝点红的吧。这支南加州来的,年份很不错。”程云拿了两只高脚杯,各倒了大约半截拇指那么高。
公楠并不懂酒,只见过别人怎么品酒。他学印象里的动作,闻了闻,泯了一口,干涩,回甘重,呛了下。
“新世界的酒,没那么考究。当啤酒喝就是。”说着程云灌了一大口,看上去味道并不像她说的那么好,像是苦极了,要大口才能吞下去,“我想,你拥有的奢侈品最好趁早扔了,否则你未来的路会走的很艰难。我想帮你一把,主动抛弃,总好过于被动。”
“谢谢...”公楠听得云里雾里,他的思维不受控制地走到一片黝黑的迷茫里,荡漾着程云好听的声音。他不想说话打破这种奇妙的感觉,又喝了一口酒。
“不用客气。”程云的眼中有一种奇异的光芒,照射在公楠脸上,他感觉到心头一条,脸颊微微发热,只是因为酒,只是因为酒...
“你会觉得累吗?”公楠没头没脑,又恰有逻辑地问。
“不累。因为我没有心。”程云的话里有着闪烁的玩笑,和透明的真诚。
公楠颔首点头,“我有,所以该扔掉”。
“你有,所以珍贵。”
两人陷入沉默。
音乐正好切到一首中文歌:“当你走进这欢乐场,背上所有的梦与想,各色的人,各色的妆。”
程云轻拍着扶手,打着街拍,轻声哼唱,沉醉在这首歌里。
公楠透过红酒,看着程云静默的侧脸。红黑色的液体和玻璃的透明不断切换,公楠仿佛看到了一丝白光。是的,所有颜色的光混在一起,最后是白色的。对了,她眼中的光芒就是这种白色,耀目得让他睁不开眼。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活着总得有个追求,我不要虚名幻想,只逐利。”程云狡黠地一笑,向公楠举杯。
公楠回敬,嘴里含了一口酒。喝了许多口,有苦涩,有酸楚,熟悉了之后,才能明白这支酒的滋味竟是这样好,他有些醉了,醉得百转千回。
很多年后,公楠才明白,原来,醉不过是成年人做些冲动事的借口。
酒杯见底,程云的笑嵌在她的嘴角,跳落到公楠迷蒙的眼里。他换了个姿势,侧身看着她。两人贴得很近,体温透过衣服,互相灼烧着。程云也眯起眼,最后一口酒精和舌尖纠缠,她转头,吻上公楠,口中的酒渡入他的嘴里。
公楠浑身像麻痹了一般,一股暖流从喉咙口传到指尖。程云吻得越发激烈,他笨拙地回应着,这是他的第一次。
好吧,他承认,美好的第一次。
“心是一个人最大的弱点,而欲望不是。”程云后退些,单手举着酒杯,一手摸了下公楠的脸,如此小心翼翼,轻柔如水,撩拨得他浑身发烫,他无法按耐住,起身反吻住程云,用力地,狠狠地,笨拙又缠绵地结束。
“学得很快啊。”程云喘着气,伸手解开公楠领上的扣子,“那这个呢?”
扣子一个接一个被解开。公楠呼吸急促,胸膛上下起伏,他似乎彻底释放出心底的激动,这是他第一次被人理解。他再也忍耐不住,将程云压在身下。钱和欲望都不低俗。那些看似婉约清高的人,不过追求不到,才三缄其口!是的,他只逐利,他要学着,只逐利。
程云攀上他的肩膀,舌头在他的口中纠缠,身体不自觉地拱起,紧紧贴着公楠精壮的躯干。两人吻到穿不上气,稍稍分开,公楠贴着她的唇问,“接着呢?”
“你不懂吗。”程云推开公楠,翻身坐到他身上。
接着,就是本能了。
他们的第二夜,酣畅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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