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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泪千行


  我是个怪胎。

  没错,我从小就是个怪胎。

  打小,就被嘲笑。只要一出门,就会有很多的人对着我指指点点。我有个哥哥,因为我的原因受尽了屈辱。而我的爷爷奶奶也因为我在左邻右舍中抬不起头来。我的父母更是因为我在单位中无法做人。

  可能是这样的日子太苦了,所以在我三岁那年,我被送人了。

  而对于我的家人,我的记忆力也停留在了三岁,那也是我最后一次看见父母牵着哥哥的手对着我说:“千行,到了国外好好生活,你养父母会对你很好的。”

  我当时还小,不明白养父母是什么意思,呆呆的转头看着站在我身边的一对已经有些发福显老的中年男女。

  他们俩见我看着他们露出了很和蔼的笑容,我虽然很小,但是我并不排斥他们的笑,反而让我有种很亲切的感觉。父母见我没有任何的反抗,摸了摸我的头发:“千行,一定要听养父母的话,以后等爸爸妈妈有钱了,就去国外看你,啊,一定要听话。”

  我懵懂的点头,看着他们和那个已经十岁的哥哥,挥了挥手。

  我爷爷奶奶并没有来,因为他们不喜欢我,因为我让他们抬不起头,所以他们巴不得将我从家里赶出去。而我恰好也不喜欢他们,在我的记忆力,他们总是一副凶狠狠的模样看着我,那眼神好似分分钟就能将我给吃掉。我很庆幸他们今天没来,因为我很怕,他们会骂我说:怪胎总算走了。

  伴随着车站列车进站的声音,我就这么仓促的和自己的亲生父母分离了。

  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的,拍打着窗户传来了一阵静谧的声音,我打了个哈欠,光着脚从沙发上跳起来,铃铛见我从沙发上跳起来呲溜一声就从门边窜了过来。

  我嘿嘿的傻笑,看着铃铛一下子撞上了旁边的茶几,指着它就笑道:“铃铛,你怎么那么傻,往茶几上撞,撞坏了可怎么办。”

  说罢,我走到了铃铛的身边将她抱了起来。

  刚抱起,就听到了房间敲门的声音。

  我一听是敲门声,赶紧站了起来,神色有些慌张。

  铃铛可能是感觉到了什么,喵呜的叫了一声,我这次安下了心,长舒了一口气。

  “小姐,我能进来吗?”

  和叔。

  我一听说话的声音,正是和叔。

  和叔是我到了国外第一个除了养父母接触的人,我听养父母说,和叔原先是某个教堂的牧师,而且有个孩子,可是后来他的孩子病了,连妻子也病了,他伤心欲绝带着妻儿求医,可是没人能够治得好他妻儿的病,连查都查不出来。

  他每天都祈祷,可是祈祷并没有让他的妻儿好起来,没过多久,他的妻儿离开了,而他也断了生活的念想,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呆了好几天。

  我问过和叔,他是怎么跟着养父母的,和叔摸着我的脑袋笑着说:“你太小了,和你说不合适。”

  每次听到这儿我都嘟着嘴巴不说话了。

  对了,忘了介绍了。

  我,叫千行,泪千行。

  泪,是我养父母的姓,千行是我亲生父母取得。我听我养父母说,我出生的时候,那盘旋的飞鸟,茂密的树林以及无数的小动物足足排了千行在我家门口打转。这么奇异的场景,我们那个村子里都是第一次看见,再加上我出生的时候天降异象,大雨轰鸣,树木摇曳,万里呜咽,禽兽飞鸟盘旋千行的景象,所以我们村子里都叫我怪物。而千行这个名字也是我父母慌乱之中取得,反正是不费脑子一下子脱口而出了。

  以至于后来,呵,只要一说起老村头刘家,第一个就是我,刘千行是个怪胎。

  为啥是个怪胎?

  那还要归咎于我的这双眼睛了。

  打我出生起,我的这双眼睛就和别人不一样,一个黑瞳,一个红瞳。

  黑瞳很正常,毕竟人人都是黑眼睛,可红瞳就不一样了。

  我的这个红瞳,只要一到晚上就能看见不一样的东西,这东西,估计那个时候乡村十里外拐的都知道是个啥。

  我三岁不大记事,除了那几样比较深刻的还真记得不大清楚发生啥了。

  后来被养父母收养出国了,在一个全新的环境里我就更不记得以前的琐事了,可村子里的指指点点父母爷爷奶奶的遗弃,这些我可都记得清清楚楚的。

  而我现在的家庭也算是个有脸有面的吧。

  我的养父母是美籍华人,在这一片华人街也算是很有身份的了。

  只要每次和我养父母一起出门,总是有很多人的人对着我养父母点头哈腰,我刚开始还不习惯,毕竟农村乡下来的,可是后来渐渐的就习惯了。

  因为我开始慢慢的接触了高档社会的生活,虽然说是变得高贵了,可是骨子里依旧还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乡下娃。

  养父母有一个孩子,男娃,比我大五岁,现在刚好十五岁,长得很好看,对我也是相当的好。俗话说的好,有对比就有伤害,同样的哥哥,我亲生父母的哥哥永远都比不上我养父母的哥哥。

  而我养父母对我也是相当的好。

  我养父对我养母是宠到了骨子眼里,只要是我养母要的,养父能搞得全部都会给她。听说他们俩一直想要个女儿,可是来了一个儿子,本以为还可以再要第二胎,可养母的身子忽然大病了一场,身子也不景气了。检查的时候医生告诫养父不可以再要第二胎,否则养母很有可能和孩子一起没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养父母才决定领养一个女娃娃,或许是机缘天定,而这个女娃娃很幸运的落在了我的头上,我也成了养父母手里的小公举。

  和叔见我傻愣愣的对着他笑,柔和的笑了笑摸了摸我的脑袋:“小姐,你啥时候才能看上去聪明一点。”

  “啊?。”

  我对着和叔发出了疑问。

  和叔看着傻傻的我摇摇头又道:“老爷和夫人今天晚上不回来了,您今天晚上只能一个人用餐了。”

  “爸爸妈妈去哪儿了?”我抱着铃铛,眨巴着眼睛。

  在我的记忆力,养父母很少不陪我用晚餐。

  和叔看了看我的红瞳摸着我的脑袋:“寻大先生的媳妇身体好像有些不大利索,平日都是和老爷关系最好,他媳妇病了,夫人也去照应了。”

  我哦了一声,这寻大先生,在华人街这一片也是有名头的,听说打仗的时候寻大先生可是散尽家财愣是带领着华人街这一大片冲回来了祖国,回国更是将自己能献出去全献出去了。我经常看路边卖艺的感: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而寻大先生大约就是两种都做了,还做的非常多的那种。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个场子,不少能人对寻大先生心生佩服。

  后来,国家平和了,两国不打了,这寻大先生又回了美国,而我养父也是那个时候跟着他一起回来的,也算是他众多追随者中的一个吧。

  我也问过养父为啥国家和平了寻大先生不选择回国而是选择了回美国。

  他说寻大先生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他说罢便走了。

  那个时候我还小,养父拉着我一脸的动容:“千千,爸爸想让你跟哥哥记住,爸爸并非是国家叛徒,爸爸在这里仅仅只是想在将来的一天奔跑在最前线,保护着那些还在这里无法生存的人。”

  我不懂,只能傻傻的点头。

  和叔看着我又傻傻的呆愣着,无奈的笑笑:“我的傻小姐,和叔带你吃饭去。”

  我一听要吃饭立马跳了起来,嘴巴里喊着:“吃饭,吃饭,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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