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059


  按照人们的惯性思维,一个成熟的男人请一个成熟的女人出去玩,他能安什么好心?他花钱为你消费,他花时间陪你开心,他的钱和时间都是白花的吗?肯定是有所求的嘛。

  后来王耍回到宿舍说起这事时,义愤填膺地吐露了一句被王桃奉为真理的话,她说:“大龄单身男人没一个是纯洁的,都他妈的是披着羊皮的狼,全都是!无一例外!”

  那男同事色胆包天,先是流着口水不转睛盯着她的坦露出一大片的胸脯看,后来忍不住伸手抚摸,见她仍在熟睡中,毫无反应,于是得寸进尺,从王耍的额头开始吻起,一直吻到锁骨。终于因为胡茬太硬的缘故,生生把她给扎醒了。

  王耍惊醒之后,先愣了一会,及至明白过来,直接赏了他一大耳刮子,低声骂道:“耍流氓居然耍到我王耍头上了,不要脸!本来是想好好跟你交个朋友的,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人!太让我失望了!以后咱们谁也不认识谁!”

  “别生气嘛!我不是故意的!”男同事为自己过火的行为进行补救式辩解,“要怪啊,就怪你太漂亮、太性感了,我情不自禁、按捺不住、不由自主……”

  “少废话,再见!”

  王耍喊停公车司机,羞愤下车,另外搭车返厂。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刚刚进厂,王耍就得知了年糕要为她跳楼的消息。她匆忙赶过去,果然看到年糕金刚一样伫立在六楼天台,神情悲壮,惊天动地。横幅上的字,看得出来是用毛笔刚写下不久,字写得很好看,人却有点悲惨。

  这一次,王耍被吓着了,心脏跳个不停。假如出了人命,可不是闹着玩的。她高喊了几声年糕的名子,劝他不要做傻事。然后又大声报出自己的名子,接着摘下自己的鞋子,往六楼上扔。

  大家伙看着呢,那只高跟鞋只升到了二楼的高度,便直线下坠了。

  夜色朦胧,月光皎洁,年糕一眼认出了群众里的王美人,情绪立马调动起来了,张牙舞爪,厉声大叫:“耍耍,只要你答应做我女朋友,我就下来!”

  假如在平时,王耍肯定不假思索回一句:“你去死吧!”但是在这种场合下,刺激他的话尽量不要说。万一他纵身一跃,真去死了呢。哪怕是他自己找死,王桃也脱不了干系啊。退一万步想,即使警察不找她的麻烦,年糕家人也不找她的麻烦,她经历了这事之后心理的阴影势必抹不去、擦不掉,假如世上真有一个异度空间的话,王耍想,年糕做了鬼也不会放过她的。

  生死攸关,大意不得。

  王耍的脑子里一团浆糊,神经也有点错乱了。

  她冲着楼上歇斯底里地喊:“姓年的,你给我下来!快下来!你他妈的想害死我是吧?!想死的话回家去死,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年糕听罢,更加激愤,腰肢摆动,作势欲跳。

  一旁的刘可和肖曼紧紧按住近乎疯狂的王耍。刘可不住地劝她:“姐啊,人命关天啊,先答应他吧,先答应了再说,快点呀!”

  “不就是做女朋友吗,又不是做他妈,你怕什么呀!”肖曼附和道。

  王耍忽然清醒了,觉得姐妹的话在理儿,好汉不吃眼前亏,好女不发眼前威,先稳住了局面再说。于是高喊:“年糕,你真的愿意为我做任何事吗?”

  “当然,我说到做到!”年糕的嗓子都哑了。

  “我答应做你女朋友,”王耍声音颤抖,“但是你得赶快下来,别再吓我了!”

  “真的吗,你不会在骗我或是安慰我吧?”年糕不相信幸福来得这么快。

  “我不想再重复一次了,你爱信不信!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答应做你的女朋友,你觉得我是在耍你吗?!我一个女孩子,说出了这样的话,以后还有谁会再追求我,除非我辞职不干了!你这个傻到家的家伙!”

  王耍虽极力控制,但泪水还是一下子涌出了眼眶。

  梨花带雨,不胜娇弱。

  “耍耍别哭啊,都是我不好,是我太自作多情了,我禽兽不如!”

  “不用再自责了,我说话从来算数,我做事从不后悔,答应你的事情,我当然会兑现承诺,下楼来吧,咱俩一块吃饭去——”

  “可是,我,可是,你……”

  年糕话不成句,将信将疑的表情一览无余。

  说时迟,那时快,赶上楼潜伏于四周的保安以手起刀落之势瞬间将年糕摁住。年糕挣扎无果,骂骂咧咧地被架下楼了,手中的横幅也随风飘落。

  神奇的是,那横幅不偏不倚,恰好落在了怔在当地的王耍身上。

  假如爱有天意,那么一切才刚刚开始。

  横幅“王耍,我爱你,地老天荒不放弃!”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这些漂亮的简体汉字后来被王耍整理出来了,毋庸置疑,它是一封真真切切的情书——绝命书。

  ***

  我有一帘幽梦,不知与谁能共。

  喜欢她一段时间了,也讨厌自己一段时间了。我发现喜欢和讨厌像是一对双胞胎,或者说双生花,总是伴随着出现。

  当初是怎么认识她的,自己记不清了。反正自从她的身影第一次在眼前飘过,以后的日日夜夜就怎么也挥之不去了。

  我相信这是一件好事。对于她,被一个男生喜欢,或者说暗恋,总是好事。总比无人问津要好。当然,我承认,追求她的人很多。那些人的眼珠子发绿,像狼。

  之前从未真正体验过暗恋的滋味,这次算是知道了。很甜,又很苦。很美好,又很不美好。原来只是看着她,感到舒服、养眼。后来就爱上了她。不可思议地,不可救药地。

  爱上了她走路的姿势,那种优雅,是万里挑一的,是独一无二的,甚至是无与伦比的。

  我看过很多女孩子走路,却没一个走得像她那么好看,那么舒服。

  皮肤白皙。身段窈窕。笑声更媚人。

  她,一笑倾城,再笑倾国。

  ——她不太爱笑吧,很少见她笑的,物以希为贵,越是笑得少,越是神秘得很。当然也从没见她哭过。她总是不发一言,沉默是金。

  高贵,孤傲,不合群。这或许就是她的标签,也是她的做人原则。

  虽然,她没有很黑很飘逸的长发——她的头□□染过,有些泛黄,总是往后扎着,像条马尾,微微翘着,走起路来左右摆动。

  可是,我爱她的透着性感的短发。爱到发狂。

  还有,她的眼神,像一汪清水,里面飘荡的,尽是柔情。

  最吸引我的是她独特的气质。我相信气质比相貌更能打动人,再漂亮的容颜总有一天会苍老,可气质不会苍老,它是永恒的,像理想,像信仰。

  我常常假装不经意从她身边走过,这幸福的擦肩而过啊,暗香浮动,我心痴狂!

  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她已与我远远相隔,而我的眼睛怎能舍得离开?我痴痴地望着她的背影,我总是幻想某一天能与她并肩而行!

  爱一个人是快乐的,尤其是当我爱上了她!

  她是陕西人,我要感谢山青水秀的陕西,感谢勤劳善良的陕西人民,孕育出了她这么好的姑娘!她是上帝的恩赐!她是人间的精灵!

  我要赞美她,歌颂她,就像赞美我的母亲,歌颂我的祖国一样!

  可是,我不知道她对我的感觉。

  在她眼中,我只是一个路人。或许,连一个路人都不是。

  我长得不帅,没有很多钱,也不够坏。可是,我有文才,写得一手好文章;我很幽默,讲得一口好笑话;我很正直,日行一善,从不做坏事;我很忠厚,对感情专一!

  其实,这些都是浮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她!

  我会不顾一切保护她,如果谁要伤害她,我将奋不顾身,用生命去捍卫!

  但是,出色的那个她能否接受不起眼的这个我呢?

  我不知道。也不敢随意揣测。我曾照着镜子,深深自卑,觉得一点也配不上她!

  可是啊可是,爱情是配不配的事情吗?

  不!爱情是两情相悦,爱情是长相厮守,爱情是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我很清楚,爱是不能随便说出口的,那样,只会让事情更糟糕。从她看我的眼神里,我觉察得到,她不喜欢我这类男生,我太过平凡了。

  爱一个人,总是希望她能幸福。就像流行歌里唱的,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我给不了她想要的幸福,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所以,我想我只能选择放手。

  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千百年以后的回忆,那场擦肩而过的幸福,是那么地值得品味。然而,我们还没有相濡以沫,便要相忘于江湖了。

  长路奉献给远方,玫瑰奉献给爱情,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爱人?

  我是一个注定得不到幸福的人,只能把美好的祝福送给你。

  耍耍,心爱的姑娘,我走了,离开这闹心的人世。人生之苦,在于所求不得。如果有缘的话,我们来生再见吧。

  爱你,想你,吻你。

  永远忘不了你的那个傻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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