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岛 > 《论语》通读 > 2.24

2.24


  为政篇第二2.24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鬼,《郑注》的解释是人神曰鬼,这里是指祭拜人的祖先。

  谄,《郑注》的解释是:“谄,求媚也。”

  孔子说:“祭拜不该祭拜的人神(比如不是自己的祖先),或者不按规矩祭拜,那种行为可以看作是谄媚。遇见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视而不见或袖手旁观,那实在是太没有勇气了。”

  按照礼制,祭拜人对祭拜对象有严格的规定,明明不是你的先人(父母或祖先),你却硬凑上去祭拜;或者,只有天子、诸侯才能举行的祭拜仪式,你一个大夫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去做,那就是违礼、谄媚。而在另一种场合,你明明可以出手相助的事情,你却逃避责任。孔子指出的以上两种情况,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据说有这样一个人,并没有接到主人的邀请,却开车数十公里到郊外的一个墓地去参加祭拜上司的父母;而在回来的路上,他正好遇见一个重大的交通事故,救护车一时到不了,家属和热心的路人都希望他帮帮忙,先把伤者送往医院急救,他却推说自己有急事,一走了之。同一个人,对人对事采取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前者是谄媚,目的是为了讨好上司、博得上司的好感;后者是胆怯,担心因此而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在此,我们也可以问自己:如果我们遇到此类问题,又应该怎样面对呢?

  孔子把这一章放在为政篇的最后,就是希望每一个执政者记住:在官场上反对谄媚和在关键时刻见义勇为,是一个君子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当然,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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