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岛 > 《论语》通读 > 3.21

3.21


  八佾篇第三3.21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粟,曰使民战粟。”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社:《说文》的解释是:“社,地主也。社也以木为主以供祭祀”。或者说,社是土地神的意思,也是社稷的简称。稷是五谷之神,社与稷合一称为社稷。在中国古代社会,社稷是国家政权的象征。祭祀土地神牌位一般都用木料。

  宰我:孔子的学生,姓宰名予,字子我。

  夏后氏:《白虎通》的解释是:“夏称后者,以揖让受于君,故称后。”说的是夏代舜受尧禅让为天子,禹受舜禅让为天子,故称为夏后。

  鲁哀公就祭祀土地神牌位用什么木料询问孔子的学生宰我。宰我回答说:“夏代用松木,殷代用柏木,周代用粟木,这是意在让民众战战粟粟。”孔子听说这件事后,认为徒弟的最后一句话显然是在非议周人。于是,用以下三句话来教训他:“对于既成之事就不必说三道四了,对于已经做完的事就不必劝阻了,对于已经过去的事就不必再追究了。”在孔子看来,鲁哀公问社,宰我应该从解决现实问题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而不应该去非议前人。这种非议不仅是多余的,而且还显得不厚道,不仁义,不符合孔子的为人之道。

  其实,孔子教训宰我的这三句话至今仍具有十分宝贵的借鉴意义:我们对于前人或者前任已经做过的事,不要说三道四,不要执意劝阻,更不要穷追猛打。既成事实,说了也没有用;说多了,反而会影响团结。历史已经证明,一直纠缠于清算历史旧帐的做法,并不利于解决眼前和将来的实际问题。不如认真总结前人或者前任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多想想如何做好眼前的事和将来的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切向前看”。这既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也是我们培养儒雅风范和仁义之心的处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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