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岛 > 《论语》通读 > 7.13

7.13


  述而篇第七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韶,古代乐曲名,相传为舜所作。

  为乐,据《史记》解释,是学习和欣赏音乐的意思;也有解释:这里的乐,就是指舜所作的《韶》乐。

  孔子在齐国聆听《韶》乐,居然三个月不知肉的味道。他还情不自禁地说:“没想到《韶》乐能令人达到如此美妙和入神的境地。”

  据记载,鲁昭公二十五年,“三恒”驱逐昭公,鲁国内乱,昭公逃往齐国。

  孔子也在这时来到齐国,当时他年富力强,刚好三十五岁。有一次与齐国乐师一起讨论乐曲时,(用现在的话来说)孔子有幸欣赏到原版的《韶》乐。在《论语》3.25章,我们曾看到孔子对《韶》乐的赞美:“尽美矣,又尽善也。”

  《韶》乐相传为舜所作。孔子不仅从中听到了尽善尽美的音乐,而且从中感悟到了先王之道,所以一段时间里他废寝忘食地研读《韶》乐,并反复品味,不思其他,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当然,这里说的三个月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数字,只是表明孔子当时对《韶》乐专心致志的程度。肉味鲜美,孔子平时也喜欢食肉。

  然而听了《韶》乐之后,因全身心关注圣乐,如醉如痴,茶不思饭不香,以至于他连肉的味道也忘了。

  所以,如果说一定要用例子来说明专心致志的话,那么孔子闻《韶》乐三个月不知肉味的故事,应堪称典范。你说呢?


  (https://www.daowx.cc/bqge4915/3103065.html)


1秒记住笔趣岛:www.daowx.cc。手机版阅读网址:m.daowx.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