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岛 > 《论语》通读 > 10.09

10.09


  乡党篇第十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语,寝不言。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祭于公,助祭于国君的意思。

  不宿肉,《集注》的解释是:“助祭于君,所得牲体,归则以班赐,不留神惠。”

  就是说,所分得的祭肉,应尽早分赐,不可延迟分享天神之福。

  齐如,如斋戒一般庄重。

  助祭于国君,所分赐而得的牲体,不可过夜。祭祀祖先的祭肉,则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就不能吃了。吃饭时不与人交谈,睡觉时不说话。虽然吃的是粗茶淡饭,但也要象正式祭祀那样斋戒,以示虔诚、恭敬。

  这其实是一种感恩之心。我赞同佛教的说法,每个人应该有四重感恩:一是感恩父母,二是感恩师长,三是感恩众生,四是感恩自然。是呵,没有父母的养育之恩,师长的谆谆教诲,众人的互相帮助,大自然的无私奉献,哪会有我们的今天?!即使吃的是粗茶淡饭,也不能忘记生养我们的父母和大自然。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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