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岛 > 《论语》通读 > 17.05

17.05


  阳货篇第十七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公山弗扰,鲁人名,又称公山不狃,季氏的家臣,执掌费邑。为东周,《孔注》的解释是:“为东周,为兴周道于东方。“公山弗扰在费邑兵变,召孔子去,孔子想去。子路不高兴了,他说:“再没落也不过如此,何必要到公山氏那边去呢!”孔子说:“那个召我去的人,难道是白白让我去的吗?倘若有人任用我,我不是可以兴周道于东方吗?“公山弗扰在费邑兵变,名声不好,孔子却想应招前去,子路实在想不通。也许子路的话是有道理的,老师您德高望重,再没有地方做官,也不至于到一个反叛者那里去!看来孔子是一时犯糊涂了:即使你梦寐以求兴周道于东方,也不能与这样的人合作啊!再说,公山弗扰与阳货同为季氏的家臣,共同执掌季氏实权。前面我们看到,阳货几次三番请孔子去做官,都被孔子拒绝了。为何公山弗扰一召唤,孔子便有去的意向呢?这一点,确实令人费解。另一个难以理解的问题是:孔子前面说过,道不同,不相为谋,难道孔子与公山弗扰是同道的人吗?

  据记载,孔子后来并没有去公山弗扰那里,说明他那时的想法是一时的,并没有付诸实施。当然,学生的反对声,应该对孔子也是有影响的。可见,人无完人,孔子也有犯糊涂的时候;其聪明之处在于,知错必改,仍不失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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