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岛 > 《论语》通读 > 17.09

17.09


  阳货篇第十七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兴,《集注》的解释是:“感发志意。”观,《郑注》的解释是:“观风俗之盛衰。”群,《孔注》的解释是:“群居相切磋。”怨,《集注》的解释是:“怨而不怒。”孔子说:“学生们啊,你们为何不学诗呢?诗可以感发志意,观赏风俗,群居切磋,抒发恩怨。近可以此事奉父母,远可以此事奉君主。还可多认识一些鸟兽草木的名称。”

  人生是丰富多彩的,诗对于丰富人的情感、陶冶人的情*、抒发人的情怀,具有其他文学作品不可替代的作用。关于学诗的好处,孔子在《论语》第一篇就说过:诗三百,一言蔽之,”思无邪”,以此鼓励学生们学诗。诗言志,的一句“宜将乘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表达了他要把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意志。当时,要是听共产国际的,中国很可能就出现划江而治的局面。至于诗可以事奉帝王的例子,最著名的要数唐代诗人李白了。皇帝诏李白进宫,主要就是欣赏他的诗,希望与他对诗。在现代,郭沫若也是经常与对诗的大文豪。

  本章孔子提出诗具有兴、观、群、怨四项功能,后来来逐渐成为诗艺评价与创作的原则。正如清代王夫之所说的那样:“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尽矣。辨汉、魏、唐、宋之雅俗得失以此,读《三百篇》者必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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