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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紧急事件


从老学究的老房子出来后,街上的人稍微少了一些,到了差不多用午膳的点。

        林晚殊不想回去的时候,因为吃饭时狼吞虎咽,而让母亲心疼唠叨,就去到了老朋友叶梦安的玉景楼。

        这会儿玉景楼的生意十分火爆,这桌的客刚走,外面就进来几桌要抢位置的。

        尽管是店里忙得不可开交,掌柜叶梦安也不忘热情接待她:“是林小姐呀?今天怎么一个人来啊?”

        “啊,”林晚殊憨憨一笑,“一个人好啊,随便安排我坐哪角落里吃吃都行。”

        “哪能安排你这么个大小姐坐角落呢?要不上二楼雅间用膳去吧,一会儿我让伙计多通通风就是了。”

        玉景楼上面都是好房间,是用来休憩的,在里面用餐多少有些不好,所以林晚殊连忙拒绝了,说一个人随便吃点就好,蹲在厨房角落吃一些边角料也行。

        叶梦安说厨房油烟味太重了,让林晚殊端着一小盘糖醋排骨,去了厨房后门之外那一处小小的院落,她说这里虽小但通风,不会呛到。

        “哎呀,真不好意思让你这么麻烦地用膳,一会儿你想吃什么,再到这厨房来拿便是,千万不要付我钱哦。”

        叶梦安把手里端着一盘排骨的林晚殊,领到了连着一片住宅的后院,让她在一棵翠绿高大的细针松下坐着。

        看林晚殊坐下来开始吃排骨了,叶梦安才带着一脸热情笑意,继续去前厅招呼客人。

        通过那个敞开一半的后院小门,林晚殊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也背着一个她眼熟的粗布小包,快快乐乐地一路蹦蹦跳跳走在石墙瓦巷之间。

        与上次见她时的满脸泪痕不同,这次见到她时,她如此欢乐愉悦,像一只林间与百鸟同歌的小鹿。

        她也认出了林晚殊。

        所以她停下了蹦跳向前的轻快步伐,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欣喜地慢慢看向林晚殊。

        “姐姐,是你?”

        那个写话本的小女孩,嘴唇笑成一弯月亮,身子缓缓挪向林晚殊。

        这小丫头记忆力不错,哪怕只见过林晚殊一面,林晚殊这次还化了更淡的妆容,穿着更简单的衣服,嘴角还沾着排骨的油渍,也能一眼认出她。

        “哈哈,你也放学了?吃不吃糖醋排骨?”

        林晚殊喜爱地看着小女孩,也友好地分享了自己手里的那个大盘子。

        “不行的姐姐。我胃口小,要是在你这里吃了,回去就吃不下饭了,娘亲会生气的。”

        “既然如此,那我就只能吃独食咯!”林晚殊收回了大盘子,看着小女孩水汪汪的大眼睛灿烂笑道,“你知不知道,我也叫林晚殊呢?你看我们多有缘分呀——你都还不认识我,就拿我的名字,作你话本的主人公。我也正好读到了你写的故事,还非常喜欢。”

        得到夸赞之后,小女孩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嘻嘻笑道:“姐姐喜欢就好,喜欢就好,我会继续努力练习的。”

        小女孩说着,从自己留了一些洗不掉的污渍的布包里,拿出了一本小而厚的书,呈递给林晚殊。

        “姐姐,这是最新写的一个故事。跟‘林晚殊’的那一本不同,这个故事的主角是小姑娘竹月,竹月最开始喜欢邻居家的大哥哥,但是大哥哥早就跟别人定了娃娃亲。小时候的竹月很不开心,也非常嫉妒大婶。后来她家经历了很多变故,她作为家里最大的女儿,必须扛起照顾弟弟妹妹的重任,而邻居的哥哥婶婶一家也一直关照着她,后来竹月让弟弟妹妹都成人成才了,也遇到了一个真正爱她,她也很爱的男子。”

        容易害羞的小女孩,在简述这个故事的时候,语气里充满了自豪。

        “谢谢你写完第一个就拿给我看哦。”林晚殊开心地收下了小姑娘的书本,珍爱地放在了裙面上,“是我看完的时候,去你家里或者学堂还给你,还是你想拿回去的时候,来我在弄檀金街的那个服饰铺子找我呢?”

        “还是我去找姐姐吧。我知道姐姐店里生意忙,姐姐可以慢慢看,我都写完了,不着急拿回来的。嘿嘿嘿。”

        小姑娘红着双颊的笑容,就像泡着糖津水蜜桃与蜂蜜的饮子,甜而不腻,喝了让人神清气爽。

        林晚殊快速地吃掉了盘子中剩下的排骨,将盘子放进了装着一大排碗碟的水盆中,牵着小女孩的手从那个她们看到彼此的门出去了。

        “有什么想吃的糖膏,姐姐买给你。记得偷偷藏在包里,不要让爹娘发现了哦。”

        给小姑娘买了一大包五颜六色、口味各异的糖膏后,林晚殊擦了擦嘴角的油渍,回长公主府与母亲相聚了。

        这么久不见,长公主很是想念自己那个捧在手心养了十多年的千金,明明林晚殊没有消瘦,也没有憔悴。在长公主的眼里,她也是瘦了,皮肤也暗黄了。

        “晚殊啊,我最近听人们说起皎绫坊,除了夸赞那里的衣服床褥物美价廉,就是惊叹这个作坊怎么能建立得如此迅速。德高望重的韩姨娘明明也是前不久才归京,怎么还没多久的功夫,就在帝京的街道上开了这么多门店,还请了这么多女工呢!晚殊,我知道你这回是认真的,但也要注意身体啊,没必要这般急功近利的,什么都没身子康健重要。”

        长公主心疼地,摸了摸林晚殊看似少了很多也枯了很多的头发。

        其实吧,皎绫坊之所以在帝京人眼中建立得如此迅速,大半是因为做什么都要争先抢前的晏传义。

        长公主今日说给她听的这些话,林晚殊也很想说给晏传义听,但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

        “晚殊啊,你就多在府上休息一段时日吧。”长公主轻轻拍了拍林晚殊看似削瘦了许多的肩膀,“你父亲很快也能稍微闲下来一些了,咱们好好地去城郊的那些好山好水游玩一番,再去拜访一下你的那些叔伯姑母。不要急着回去管着皎绫坊的大大小小,反正如今皎绫坊也十分稳定,该雇的人,都雇好了,你就不要万事亲力亲为。”

        呃,怎么说呢?她也没有亲力亲为,主要是有晏传义这么个出色的伙计。

        林晚殊不好意思地憨憨笑道:“好的娘,我多待几日,好好陪娘散心。”

        ——

        十几日后,在长公主府休息得极好的林晚殊,精力充沛地回了皎绫坊。

        她还给皎绫坊的朋友们带了许多礼物,有长公主准备的西域香膏,用于提神醒脑,有林宰相准备的优质宣纸,可以订成账本,有林大姑准备的什锦蜜饯,可以装在衣兜里,干活饿了就吃一把,有林三叔准备的上等好墨,可以用来写一些比较重要的函件,还有林四婶准备的熏香,点在房间里可以驱蚊保暖。

        这么多东西,林晚殊一个人肯定拿不了,就叫了许多家丁与丫鬟,大包小包地给一起抬到山上的皎绫坊去。

        “素娴,传义兄,姐妹们,我回来了。看看我给你们带了什么好东西。”

        心中万分愉悦的林晚殊,带领着身后气势汹汹的丫鬟家丁,挂一脸灿烂明媚的笑意,推开了姐妹们平时一起纺纱的房间大门。

        结果却看到姐妹们都没有在纺纱,而是一筹莫展地坐在纺纱机旁,神情沮丧无比,嘴上一直唉声叹气。

        “怎、怎么了?”

        见此情此景,林晚殊的笑容也僵在了脸上,心中也开始生出一种不妙的感觉。

        “小姐,我们遇到歹人了……”

        连整天乐乐呵呵的良素,这会儿都愁眉苦脸的,连说话都像是含着泪水,林晚殊立刻绷紧了神经,神色也严肃起来。

        良素用衣袖随意地擦了擦眼角的泪花,领着林晚殊往外走,一路走到皎绫坊所有的那几亩棉花田与桑田。

        接下来看到的景象,让林晚殊的下巴差点掉到了地上——本来整整齐齐地种着一株株棉花与桑树的好田,此时居然一片狼藉,放眼看完这几亩田地,竟然都找不到一棵立着的苗,全都被折断踢到,紧紧贴在一片模糊的泥土上……

        就算是兵荒马乱的年代,也未必能看到被糟蹋成这样的田地啊。

        “良素,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晚殊努力保持镇定,看向眼角泪花未干的良素。

        “呜呜,小姐——”一想到自己还要描述整件悲伤的事情,良素就再也坚持不住了,哽咽了起来,“雷虎山那个名声叱咤的女匪头葛春,咱们皎绫坊不知哪得罪了她,她竟然带着人和马过来,把我们好几亩田踩成了这个样子,还抓走了传义兄和步公子……呜呜呜呜……”

        说到雷虎山女匪头葛春,林晚殊其实并不陌生——葛春是不少写书人塑造书中人物时会参考的人物原型,因为她年纪轻轻,却培养出了一股很强大的地方势力。她身上武艺高强、一呼百应、守护一方百姓的特点,也很受帝京的写书人欢迎,于是写书人们创作了许多以女性土匪头子为主人公的话本。

        葛春和她的人多年来一直殚精竭虑地守护着雷虎山一带的百姓,她无缘无故地损毁皎绫坊的田地,林晚殊是不可能信的,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误会。

        “良素,你真的一点都不清楚,葛春为何要损毁咱们的田的原因么?”

        林晚殊的认真发问,让良素也开始仔细回忆。

        良素沉思许久,语气不确定地回答道:“小姐,我好像是听说,泪痕谷那一块地方,也是这个葛春在罩着。

        “咱们皎绫坊之前不是通过官府,在泪痕谷拿了一块地吗?但后来经过小姐的考虑,决定把那块地让给步公子,步公子还没有在官府那里把所有的流程走完,审批和文书下发的流程不走完,步公子买地的那笔钱就会滞留在官府,不会给到百姓手里。可步公子以为地已经是他的了,就请了一个有十几人的工队,气势汹汹地跑到那里去建房子。

        “那块地本来是泪痕谷附近的村民,用来种菜种花的。虽然之前一直是半荒废着,但突然跑过去建一片房子,本来就容易让那边的村民有意见,更何况他们连自己应得的钱也没领到呢?

        “而在不少的泪痕谷村民眼中,那块地是他们卖给了咱们皎绫坊的,之前也说好了只是种棉花,不是建房子。可我们如今,不仅违背承诺在那边建房子,甚至连钱都不给,他们当然是气不打一处来,就去找葛春说这个事。

        “葛春听了这事儿后,本来就已经很生气了,她可绝不允许任何人仗着有钱有势,欺负她罩的人欺负到这个地步上来。尤其是在听说小姐你还是长公主和宰相的女儿后,更是认定了你在仗势欺人。于是就带着人和马,踩坏了我们这么多亩好好的田……”

        坚忍着把整个事情陈述一遍之后,良素再也绷不住了,像个受了很大委屈的孩子般嚎啕起来。

        “等等,你刚才说——葛春不仅踩坏了我们的田,还抓走了我们的人,抓走了谁啊?”

        良素用衣袖埋着脸抽泣了好一会儿,咬字含糊:“传义兄和步公子……”

        听到这两个名字,林晚殊甚是震惊:“为什么葛春要抓走他们?”

        “葛春本来应该是只想踩咱们的田,但传义兄实在是每天都起得太早了,还非要到田边去做事,那可不就被葛春顺便抓走了嘛!步公子是因为胜利归来后,又带着当年帮他建房子的工队去泪痕谷看,要知道泪痕谷那伙人现在可是看到他的脸就来气,自然是要让葛春把他也抓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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